声明人:刘淑珍
我由于法学得不深,在邪恶面前有怕心,写了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,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8/144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