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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霞 1999年7月20日,邪恶迫害法轮功,当时学法不深,向当地派出所交大法书、照片,写“保证”。过后通过学法,同修帮助,才知道不符合大法要求。愧对师父为我承受的一切。声明以上行为作废。从新助师父正法,救度众生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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