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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英春 99年7月20日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为了证实大法,被邪恶关押,单位来领人,自己违心的配合了邪恶。回来后,单位党内又让写“保证”才能过关,自己又一次违心的配合邪恶。声明以上所谓签字、画押、“保证”一律无效,统统作废。洗刷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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