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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俊英 我在压力下曾说过写过一些不利大法的“材料”,也曾在所谓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材料”上签字,我现在明白了这是对大法和师父的犯罪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 以前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全部“材料”作废! 我保证在以后的生命中继续坚修大法,助师正法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影响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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