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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洪花 1999年7.20后邪恶开始迫害大法,当派出所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没写,逼我按手印,我按了手印。过后想这是不符合大法的。声明所按的手印作废。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我要永远跟师父走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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