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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海云 99年邪恶共党破坏大法时,我在邪党迫害下,街道恶警叫我按过手印。在看守所时恶警对我取过材料,我签过字。在劳教所写过“五书”。现声明所有做过对大法不敬、不利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弥补对大法造成的影响,坚修正法信念,铲除共产邪灵的一切因素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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