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庆艳 大法遭到迫害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对大法对师父不坚信,曾在公安局、镇政府、派出所、党校、村委、洗脑班等写过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及说过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。现声明这一切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