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叶淑彦 我于1996年得法,炼功后身心受益,但从1999年7.20邪恶迫害后,由于多方面的压力,自己不情愿的签过字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现在声明当时的签字和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