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静春 我在99年迫害开始的时候,因上级下压,法轮功学员必须签字“保证不炼了”,如果不签字就带走,所以家人在压力面前替我签了字,我也默许了,我现在知道这是个错误,所以在此严正声明,以往所有的签字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