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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健吾 99年非法取缔法轮功后,曾向单位写过“不炼功”的材料,后来在被非法判刑关押期间,违心写过“认罪伏法认识”,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,今天特此声明,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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