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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石万芳 1999年在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,公安到我家,问我还炼不炼功,在怕心的驱使下,我违心的说“国家不让炼就不炼了”,现在感到很懊悔,在此声明所说的话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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