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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瑞香、索红、曲洪源 我在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中所说的、所写的、所做的不利大法的一切(包括手印、签字、邪恶拍照或家人所代签字等)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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