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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佃芹 我1997年有幸得大法,多年的老病不治而愈。7.20以后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写过“不炼”的悔过书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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