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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淑英 99年“7.20”以后派出所找我,让我说对大法不好的话,让我说“不炼了”。我现在明白了,那时是错误的,我还要修还要炼。所以我声明:那时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还跟师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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