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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焦青霞 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以后,自己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不严格要求自己,正念不足。我声明:凡是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A今后做好三件事, 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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