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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彭月英

    我今年元月15日被恶警关进拘留所非法关押72天。在这72天里邪恶使用了种种手段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高压下,怕心出来了,被迫写下了“悔过书”。后来我家人交了钱才把我放出来。回家后,通过学法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这是顺从邪恶迫害大法。我在此特别声明,我在高压下所写、所说的一切有违大法修炼原则的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6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9/145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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