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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秉忱 在压力面前,由于怕心,在派出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里按下了自己的手印。在此声明作废。同时向恩师认罪。今后加倍努力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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