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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振芳 在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。向邪恶签了名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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