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武新梅
在我被非法拘留的情况下,由于公安人员的迫害,我的家人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严正声明:未经本人允许,在公安胁迫下由家人写的“保证书”是非法的;并严正抗议这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9/14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