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凤金 我于1995年得法,在大法中身心受益!但在99年以后,受到邪恶势力的疯狂镇压,我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