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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志华、曾翠华

    在1999年邪恶把我带到派出所,因怕心把所有资料全部交了,然后经我同意秘书带我签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直到2004年5月15日开始又修炼,现特此声明向邪恶承诺的一切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4/995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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