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艳霞
在邪恶的严重迫害下,我在派出所和工作单位写过“保证书”,说过有损大法的语言,做过不该做的事,现严正声明这些违心的言行一律作废,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9/14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