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斌
我以前由于对法的理解不深,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这不是我的心里话,在此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9/14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