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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群芳 2000年去开法会时,我被县公安局绑架后,被强行送往“洗脑班”。被非法提审时,迫于邪恶的压力,说过“不好不炼”,写了“保证书”并签了名。2001年10月,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警盘问时,说了大法弟子不应该说的话。违背了师父和大法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压力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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