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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惠君

    我于1999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,修炼后身心受益。因坚修大法,1999年8月被非法关進派出所2天,被迫按的手印,2000年7月20日,恶警非法抓捕我,强迫我照的相,并非法拘留了10天,按的手印,2001年4月,我又被逼照的相、按的手印(五指都要按手印)、写的“保证书”,2003年3月,恶人又强迫我儿子保证我“今后不再炼法轮功”,并让他签的字,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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