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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瑞芝 在2002年的6到7月份的一天晚上,我被派出所以核实事情为由骗去,非法扣留18个多小时,家被抄。我在恶警的书面材料上和搜查证上签了字,还签了回家后“不与修炼法轮功的人来往”的保证。还有在99年7.20以后,街道来我家找我写保证,我在他们拿来的表格上签过“做好人”,“不去北京”。现在想来都是自己对法理认识不清和又怕心造成的。我严正声明:过去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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