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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洪芬 99年7.20那年大法遭迫害,我去北京说句公道话。被人举报。被恶警抓到派出所罚款500元。又强迫给我写“不炼保证”。放我回家后又找我去签字按手印。在高压逼迫下,我违心的签字按手印,交大法书等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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