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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桂清 我1996年得法的。2004年,同修到我家拿大法资料被恶警发现,我俩同时被非法抓到拘留所。邪恶强迫我照了像、按了手印、踏了脚印。我妹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代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并被邪恶勒索了2000元钱。回家第2天,邪恶又把我骗到公安局让我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迹妹妹代我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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