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海泉 我于2000年6月送经文,被人举报,非法关押在该看守所内。恶警给我戴上脚镣和手铐,犯人很同情我,就代我写了“认罪书”并签上我的名,及7.20后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