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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坤珍 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1999年7月22日集体证实法时被抓,在恶人写完的“保证”上签了名,1999年9月我去同修家,一个恶警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,由于自己严重的怕心,为了保全自己,随口答道:“不是,我不迷信”,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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