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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维卫 我于96年7月得法的,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及超常的功效让我身心都发生很大变化。自99年7月20日以来,由于怕心,在洗脑班上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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