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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廉爱华 我是96年得法的,曾经在99年7月22日恶党迫害大法时,被非法带回当地邪恶派出所,由于当时对法理解不明确,交了2本大法书籍,同时单位让表态,在形式上默认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99年7.22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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