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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丽娟 我由于在迫害时期(2001年)被非法拘留。当时学法少,人心太重,符合了旧势力的要求,向邪恶签了“五不准”。通过学法,深知这样做给大法、给正法带来了极大损失。严正声明:当时向邪恶所说所写一切,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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