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良、陈修珍 1999年的7.20非法镇压大法后,我们单位有关部门和居委会找我们谈话,不让我们修炼。由于我们学法不深,思想一时糊涂,就在记录上签了名。声明:我们签的还是别人代签的名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