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淑华 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,国家非法镇压法轮功,街道、派出所、单位多次找我签字,家人害怕,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签了我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名字。声明:无论什么人代笔签过我“不修炼”的名字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