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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国英 99年,我和几个同修去了北京,在天安门广场,警察问我是否炼法轮功,我说:“不炼”。还有一次派出所来人让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别人代笔替我签了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彻底否定旧势力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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