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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菊、张香芝、毛润芳 由于我们没有好好学法,怕心很重,在2000年邪恶迫害我们的时候,我们就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还配合交了每人200元的罚金(没退)、1300元的保释元的保释金(也没退),还配合邪恶照相等等。以上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好好学法,认真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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