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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春玲 我是1997年得法的,在师尊的呵护下,我的身心得到了健康,可是去年在家人的暴力下我说了不该说的话。我错了。特此严正声明,我所说的话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,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走师父安排的路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,直至圆满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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