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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凤云 2002年因在公安局遭非法关押,单位领导亲自开车将我接回家,并交罚款。此后单位领导为了应付上级检查,要求我写“保证书”,并交一本《转法轮》,这是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。特此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精進不停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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