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志旗 我曾在99年7月20日以后,某领导逼我填过一份对师父不敬、损害大法的答卷,(按他们准备好的答案填写),并签了字。由于怕心,还多次跟别人说过“不炼了”的话。以上这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深感内疚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