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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静波 99年以后,派出所两次到我家来,他们自己在纸上写“保证”,然后让我签字。当时我想,反正是他们写的,不是我写的,签就签。现在认识到,这是自己变异的思想在起作用。现在我郑重宣布两份“保证”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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