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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丽珍 在99年7月20日的邪恶迫害下,我被迫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,99年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,我要认真学好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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