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三学生:李春涛
我是高三的学生。2001年2月28日那天,在学校的强迫下我在攻击法轮功的布上签了字。我现在声明取消签名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7/88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