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乐民
我过去所签、所说、所写不利师父与大法的话声明作废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11/146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