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玉芳
我在以前对警察说过“不炼功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