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
以前在劳教所里被迫情况下所写的"保证书"等“五书”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12/146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