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治金
本人在被非法关押后,被迫写过“保证”等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