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春宜、陈素珍、荆凤
我们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5/99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