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传珍 我是九六年开始得法的,回想自己走过的修炼的路十分愧疚,由于自己有怕心,图安逸心,争斗心等人心,一次次被邪恶的旧势力钻空子迫害。在拘留所、洗脑班没有正念正行,没有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而是怕劳教,判刑,怕自己和家人都承受不了痛苦,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背叛了师父。亵渎了法。给大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,同时对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,深感内疚和痛悔。严正声明,我签过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牢记师父的教导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6/9970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