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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芦桂春 99年以后有一次社区主任到我家叫我写“不炼法轮功”,我就写一个。还有一次派出所户口员到我家叫我给他签字,我就给他签了字,通过学法才知道我做了一件最大的错事,我还是顺从旧势力安排了,严正声明我给他们签的字和“保证书”和前人替我签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我要听师父的话,学好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6/997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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